深圳一公司给员工放假10个月?工作人员:没人提离职但公司也没钱赔(2)

2023-11-28 09:42     上游新闻

11月27日,企业员工窦女士(化名)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公司现在还有人在上班,也没有所谓停工停产。其实公司从7月份就开始让第一批员工放假了4个月。到了10月底,7月份第一批员工没有自行离职,然后和第二批员工一起放假到2024年4月底。被放假的员工能熬就熬,熬不住就找工作自行离职。"对此,华迈兴微公司工作人员称:"目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只是对部分员工放假了。打个比方,就是船小了,但是船上的人太多来又不(主动)走,承担不了,就放假了。"

至于放假的那些员工的安排,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就是差不多不用回来的意思了,但这些人又没主动提出离职,公司又没钱赔偿,但是放长假也是合规的。"

对此,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分析认为:"公司拥有自主经营权,可以安排员工放长假,只要公司给其提供最低工资/生活费+买社保,就不违法。上述公司的做法涉嫌变相辞退员工,以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的目的,属于'恶意'辞退员工,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拿出实际证据指出公司的'恶意'行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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