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从11万降至2480元,一机长状告航空公司,法院判了(2)

2022-11-11 11:30  每日经济新闻

2021年,叶某针对该处罚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停飞至今的工资差额181万余元。他认为,公司规定机组在起飞前12小时内禁止饮酒,自己饮酒时距离起飞时间超过12小时,全机组也都通过了航前酒精检测,因此并未违反规定。2021年5月25日,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叶某不服裁决,诉至长宁法院。

被告某航空公司辩称,叶某于2019年4月签署了《飞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其中第12条载明"做到严格遵守驻外管理规定,驻外期间禁饮含有酒精的饮料"。同年9月,公司下发通知,再次强调机组成员需严格遵守驻外管理规定。叶某在明知已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仍一度试图欺瞒,给公司处理相关舆情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依章处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长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叶某作为机长,明知禁令仍违纪饮酒,对航班的飞行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并造成严重的负面舆情,已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事后,叶某还串通其他涉事人员隐瞒违纪事实,对抗调查,该行为已明显违背了最为基本的诚实守信原则。

法院指出,本案中,公司因劳动者违纪事件对其进行了相应停飞等处理措施,系审慎适用企业用工管理权,处理措施合理合法。在提起仲裁前,叶某已经暂停执行飞行任务较长时间,未向公司提出过异议,故公司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停飞期间工资,并无不当,法院最终驳回了叶某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