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渝北区
渝北区确诊病例2-3,均系有沙坪坝区涉疫场所活动史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03,系江北区确诊病例8的密切接触者。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04-105,均系有沙坪坝区涉疫场所活动史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六、万州区
万州区确诊病例2-4,均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万州区无症状感染者2,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七、江北区
江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7,均系有沙坪坝区涉疫场所活动史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八、永川区
永川区确诊病例105,系永川区10月31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32。11月3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永川区确诊病例106,系永川区10月30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26。11月3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永川区确诊病例107,系永川区10月30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25。11月3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九、渝中区
渝中区确诊病例1,系江北区确诊病例8的密切接触者。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中区无症状感染者1,系市外重点地区来渝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江津区
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57,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58,系有沙坪坝区涉疫场所活动史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一、南岸区
南岸区确诊病例1,系江北区确诊病例8的密切接触者。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二、合川区
合川区确诊病例7,系铜梁区确诊病例3的密切接触者。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三、南川区
南川区无症状感染者1,系有沙坪坝区涉疫场所活动史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四、璧山区
璧山区确诊病例1,系有沙坪坝区涉疫场所活动史人员。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重庆市11月3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基本情况如下:
病例1-2均从老挝乘坐G52806次航班,于2022年11月2日抵达重庆,即被送至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从新加坡乘坐SQ814次航班,于2022年10月31日抵达重庆,即被送至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11月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