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在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读大学,我学的电子、外贸、机械。一位外教老师在课上放了摇滚乐,当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说这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东西?
摇滚乐它太像我自己了,我的潜意识跟我的性格就跟它完全一致的。我跟被雷击似的,直接燃烧的那种感觉,我就疯了。
▲
罗大佑、崔健、唐朝都算是神级人物
我真正遇到最强烈的谈恋爱的感觉,其实不是跟任何人,是跟摇滚乐。在当时,罗大佑、齐秦、王杰,完全就神级那样的人物。崔健、唐朝、黑豹,我当时觉得这都是在另外一个星球上的人。
我说我要成为一个 rock star,写歌、出唱片。现在想想,似乎是神经病,但是当时我真的觉得可以。
所有周围的人说:"你疯了!"当时只有我第一个女朋友,鼓励我说,你唱得真好听,你有一天一定会当个歌手的。我买了一本《和声学》和一把红棉吉他,开始自学音乐,还组了一支叫"火药"的乐队,在学校的晚会上演出,流窜在杭州各个大学。
▲
在草台班子演出的郑钧
我的亲戚遇到我妈妈,和我妈一聊我的现状,大家都叫我放弃这幻想,干点正事,完成学业,好好找个工作,不要干这些。
那个时代最美好的就是人有勇气。我为此放弃了大学的学业,退了学回家后,每天写歌弹琴,像着了魔一样。在西安的两年里,我还去过草台班子演出。当时就是因为班子里有一台1万多的吉他,每次演出完就供着,我就冲着那台吉他,才加入班子的。
我完全不知道路在哪,在娱乐圈我们谁也不认识,北京的唱片公司在哪边,都不知道。那时候也没有互联网,信息是阻断的。
后来我去了北京,我流浪睡在街头,把所有的东西全部都当赌注全压进去。
▲
在北京录唱片的郑钧
当时我身上没有钱,在北京就睡街心公园。后来在四哥的帮助下,在北京西单租了个平房。我还记得那个平房在西单,是个钉子户房子,一片全拆了,那个房子在瓦砾之中,但有水管、厕所,甚至还有电话。
终于要见香港唱片公司的老板了,我当时衣衫褴褛的,在北京的四星级大酒店,叫松鹤酒店,我去到房间里,看了一圈,蔡国庆也在。
后来唱片公司对我的音乐很满意,决定跟我签约,跟我约在人民大会堂见面。我准时到了,老板一页一页给我读合同,但一个字没听进去。一下子预支了3000块的版税,拿着3000块钱,我一路骑单车回西单,抱头痛哭。
▲
第三张专辑《第三只眼》,横扫了中国50多家电台榜首
1994年,我出了第一张专辑《赤裸裸》,多火真的不好说,反正挺火的。每天去公司的时候都是一箱一箱的信,从全国各地寄过来。
我是最早签给海外五大唱片公司的艺人,签给香港宝丽金,就是后来的环球,所以经常去香港,各种宣传跑通告。
我当时就觉得特别奇怪,我说为什么你们歌手都要干这些事,买手店买衣服,服装造型"咔咔"拍照,从早到晚,每天忙。九几年,那时候内地谁有这样,就没人这么干。
那时候没有任何操作,没有人会买热搜,一切是野蛮的自然生长,也没有什么争名夺利的,完全没有这个概念。
▲
谢霆锋、冯德伦、郑钧,在北京同台演出
当年去南京做宣传的时候,所有当时最火的DJ轮番请我吃饭,每天我做完节目收工之后,一起出去逛街吃饭玩,特别单纯,特别纯粹,谈的全是音乐,和特别文艺、理想化的东西,那时候特别快乐。
里面的《灰姑娘》,最早我们公司都没有选上这首歌,说这歌调太低了,太慢了。最后是电台DJ自己喜欢,就在电台里播播播,给他播到排行榜第一名去。
▲
《赤裸裸》MV
像《回到拉萨》、《无为》这样的歌,完全是灵感制作;《赤裸裸》那首歌,是写给摇滚乐的情歌;里面有一首《商业社会》,现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我特别感触,我说我是个预言家,现在才是真正的商品社会时代,买和卖变成了我们生活中主要的内容。
那时候大家的娱乐没有那么分散,出来一个作品或出来一个歌手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听,所以很聚焦。
▲
在人均不过百元月薪的90年代,郑钧一张唱片的版税就能够达到七八十万
到了《第三只眼》的专辑,差不多当时卖了50万张,能算到前几位的销量。通货膨胀来算,那个时代10块钱现在100块,现在正经的卖实体的500万张,应该算得上。
▲
1996年,郑钧已经开始用电脑制作音乐
当时我的制作人是个台湾地下音乐人,那时候我在全中国没有见过人用电脑做音乐。1996年,他拿着一个苹果286级别的电脑在做采样,我第一次见,我都傻了。
我说我也去买个电脑。当时北京有一家苹果专卖店,一个苹果电脑大概五、六万很贵。他们说,你要用这个苹果电脑干嘛,因为别人买电脑都是做广告公司做设计用的,你用它干嘛?我说我要做音乐。
我俩编曲的时候有很多新的想法,尝试一些民族色彩的东西跟摇滚乐和电子的结合在一起,比如《路漫漫》的前奏就用了秦腔,像《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用了佤族的长腔。
《第三只眼》那张唱片确实有点实验性质的。有一次我去日本演出,当时日本音乐人,他们也很吃惊,居然有中国民族音乐和摇滚乐的结合。 后来也有很多做音乐的人跟我说,说钧哥,那张的编曲、创作对我影响特别大。
▲
郑钧的歌曲已经成为经典之作
现在,除非是要演出唱这些歌,我才会重新听我写的歌。平常我很少听,甚至不好意思听自己的歌。
我有一个观点是,歌本身是有命运的,它是有生命力的,就像一个小孩一样,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是谁把它带到这个世界而已。
像《灰姑娘》、《私奔》这样的歌,虽然是我写的,但是它们后来的火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它能成为那样的一个经典的东西,你拦不住。
▲
郑钧早期以一袭长发为标志造型
▲
当时的郑钧是顶流,各种媒体采访
94年、95年开始到零几年,有名有钱了,开始进入名利场,声色犬马,夜夜笙歌开始。 我才二十几岁,跟老狼、晓松,那时候真的算顶流,人人都围着你转。
那个年代,大家都没钱,工资只有几百块钱。我卖唱片有点钱,但没有结婚,也没有家庭负担,就没有要存钱买房子,什么都没有。所以跟朋友们去玩,全部造掉。
我们那时候属于有钱就去捧场,三里屯恨不得就我们给它养起来的。三里屯第一家酒吧Swing开业的时候,我跟高晓松就去了。我还记得我们晚上喝了酒不走,老板没办法,穿着个军大衣就在旁边凳子上睡着了。
在北京最火的迪厅,每天晚上开大包房。现在想起来,其实算是报复性消费。
▲
郑钧去到哪里,都有粉丝簇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