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出轨两人赠与千万元妻子要求全返还 法院判了

2022-09-22 11:29     正观特稿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件剖析稿。案例内容显示,上海一女子发现丈夫婚内出轨2名女子,并赠与2人1200余万元巨款。妻子起诉后,法院判决赠与合同无效,两女子应当返还全部财产,该案件引发热议。正观新闻记者采访律师称,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请求"小三"返还的,应当得到支持。

丈夫出轨2人并赠与巨款 法院判决全部返还

据了解,该案件中的张某(妻子)与卢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在两人结婚第14年和17年起,卢某分别与小章、小陈交往密切。与两女子交往期间,卢某表现得十分阔绰,多次给女友小章、小陈发放生活费,而且还多次在5月20日、除夕等特别日子里给小章、小陈发送带有"我爱你"、"一生一世"等特殊含义的红包。

2016年,在卢某的关照下,小陈到卢某担任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上班,并担任管理岗位工作,月基本工资2500元。

2020年,在两人结婚第20年,张某(妻子)发现了卢某和女友们的事。卢某当即出具《承诺书》,承认自己有众多女友,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卢某还坦言自己背着妻子,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朋友代付等形式,多次无偿赠与小章、小陈多笔钱款且数额巨大。

随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章、小陈分别向原告返还760万、520万元钱款。小章辩称自己并不知晓卢某有家庭,并与卢某育有一子,760万元为投资款、抚养费而非赠与。小陈辩称这些钱款为工资、生活开销、旅游费用等。

经法院审查涉案事实和双方证据,虽然小章辩称卢某的赠与部分属于子女抚养费,但从金额上看已经远远超出子女抚养的正常需要,且小章未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实际用途;而小陈对于自己辩称的部分,也仅提供了部分证据证明垫付生活费、旅游费等。

最终,法院认定两个赠与合同均属无效,并结合发票、收据等证据逐笔核对卢某与小章、小陈之间的钱款往来,最终确定二人的返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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