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案二审男友维持死刑,被害人父亲:会坚持到死刑核准

2022-09-20 14:57     腾讯

9月20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西双版纳州中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死刑,对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我们毕竟把月月带回了家,回家以后肯定会到墓地上把这个消息第一时间告诉她。"李胜说,他们会坚持到最后,也希望生活能早日恢复平静。

△9月19日,李胜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

2022年7月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准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胜、陈寿萍撤诉。

宣判后,洪峤、张晨光、曹泽青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7月20日受理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8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9月19日,李胜与家人赶到云南昆明,准备旁听20日的二审庭审和宣判。李胜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希望二审能维持原判,"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给我们女儿一个安慰"。

9月20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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