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建水电站偷偷发电?检察官一追到底(2)

2022-09-08 14:18     北京日报客户端

5月24日,各方代表聚在一起。水库运行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水库的基本情况、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水电站的设计思路、历年来汛期和水电站发电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专家组利用便携式流速仪对水库水的流速进行了监测,随后又对水库枢纽建筑物的主坝、副坝、泄洪道和输水洞等设施进行了全面测量和勘察,并提出除险加固处理意见。

"我认为这个水电站建在这里很不合适,一是占地面积大,二是导致输水口受阻,安全隐患极大。回去后我们会根据调查情况完成鉴定报告,给你们确切的答复。"河南省水利厅勘测设计院专家李伟军说。

经过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和技术勘测,专家组出具了《赵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报告建议:拆除输水洞内压力钢管及镇墩,恢复输水洞消能设施;加固处理混凝土露筋、剥蚀、裂缝等问题。

多次沟通解心结

投资方同意拆除水电站

 

赵湾水库输水洞被违建水电站阻塞时的景象

 

违建水电站被拆后输水洞畅通无阻

岳胜机拿着《赵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上门听取吴某意见。吴某很生气:"我们建的时候怎么不说?这刚见到收益,你们说拆就拆?这哪行?"

"咱当时建这个水电站不光是为了经济利益,还为了增加发电量,保障附近老百姓不再缺电。但是,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了原设计方案、图纸,造成水库下泄能力不足,影响了水库的防洪和大坝的安全,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岳胜机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吴某的态度有所缓和。

为帮助行政机关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争议,督促其依法高效履职,6月初,镇平县检察院组织了一场特别的会议。吴某和县住建、水利、水库运行服务中心,石佛寺镇政府、南阳市检察院等单位代表及省水利厅专家聚在一起,共同学习最高检相关文件精神,对水电站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会上,河南省水利厅专家夏广深说:"水电站的建设和长期使用,致使水库混凝土出现露筋现象,溢洪道工作闸门、检修门出现局部锈蚀、漏水等问题。同时,经我们测验,发电设备建在输水洞中,致使流经水流由无压变成了有压,对大坝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应立即无条件拆除,恢复输水洞消能设施。"

就此,吴某很委屈:"这个水库建成后,前期都没怎么使用。就是这几年才有些效益,我和相关部门还签了协议,我不太愿意拆除。如果你们非要拆的话,得赔偿我的损失。"

河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水电站未批先建,属于违章建筑,应当拆除。

水电站如果不尽快拆除,将继续危及大坝安全。为预防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镇平县检察院对赵湾水库行政服务中心怠于履职情况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之后,南阳市检察院协调县政府、河长办给予办案支持。

办案期间,镇平县检察院与吴某反复沟通,最终吴某同意分阶段拆除水电站。同时,两级检察院多次与水利、住建、水库运行服务中心等监管部门磋商,坚定了拆除的信心和决心,并与专家共同研究制定了拆除方案。

6月23日,镇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作用,公开向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在汛期来临前抓紧拆除水电站,恢复输水洞正常输水功能,收回国有土地。对拆除的垃圾,要按规定运至县建筑垃圾站处理,拆除费用由水利部门先行垫付,若吴某以后参与其他招商引资项目要给予政策优惠。

7月29日,拆除工作正式开启。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镇平县河长办、水利和住建部门,县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都参与其中。截至记者发稿,水库输水洞内的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对其他配送电机、生产车间、办公楼等设施的处置工作也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南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海宛告诉记者,该案是长江流域河道治理和生态保护典型案件。在南阳、镇平两级检察机关的大力督促和协调下,全市已经关停或整改未达标水电站3座,治理被污染河道45.95余公里,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影响河道安全的固体废物2057.38吨。

据南阳市水利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南阳市共有水电站108座,其中76座在安全运营,其他32座因修复成本高、维护不及时处于关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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