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用错药成植物人,法院判医院赔140万,家人不服拟上诉(2)

2022-07-27 09:08     华商连线

刘长海介绍了当初孟钎到他科室就诊时的症状,"5月10日上午,开处了马来酸依那普利,嘱他一次一片,早晨口服。"

同年12月27日,平邑县卫健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刘长海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记者采访获悉,当时参与抢救的另一名医生因"未按规定补记抢救记录",同时被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平邑县人民医院因此被处警告、罚款30000元。

医院拒绝提供电子病历被立案调查

孟钎女儿孟女士称,事后医院给了她一份父亲的纸质病历,上面所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甚至还有主治医生刘长海的签名,"然而当天他并没有参与抢救工作,我怀疑他在作假。"

孟女士要求医院提供父亲的电子病历,以便与该纸质病历作对比,她想查看电子病历的生成时间,以及修改痕迹和操作人员相关信息,但遭医院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孟女士向平邑县卫健局举报投诉称,父亲在平邑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申请调取他于2021年5月8日至5月30日期间住院病历的电子版(包括操作痕迹、操作时间、操作人员信息)遭拒,她要求对该院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接到举报后,平邑县卫健局卫生执法人员对孟女士反映的问题予以受理,经初步审查,该医院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决定立案进一步调查。

孟女士说,直至现在,该医院还是没有把那份电子病历给她。

记者曾致电该医院总值班室,工作人员称要联系医院医患办,医患办工作人员称要联系医院的宣传科,然而该科一名女工作人员称"我不知道这件事,领导在开会,不知道何时结束。"

山东一6旬翁脑梗住院成植物人,两医生各被罚1万元,鉴定称医院用错药,法院判赔140余万,家人不服拟上诉

为要求医院提供父亲的电子病历,孟女士做了很多努力。

老翁起诉医院要求索赔320余万元

2021年6月,孟女士替躺在病床上的父亲状告平邑县人民医院,称该院医生根本没有熟悉"尤瑞克林"的说明书及配伍禁忌,导致父亲病情恶化,"被告诊断为癫痫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医疗过错,试图把当时的配伍禁忌引起的低血压休克变成癫痫摆脱责任,被告应当担全责。"

她代父亲请求平邑县法院判令平邑县人民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87万余元,护理费220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同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约328万元。

2021年7月30日,该法院委托山东银丰金正司法鉴定意见中心,就平邑县人民医院对孟钎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存在过错,该过错与他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原因力大小),及其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项目进行鉴定。

鉴定表明仍呈持续性植物状态

2022年1月5日,山东银丰金正司法鉴定意见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称,2021年11月15日,医患双方均认可孟钎仍为"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事发后孟钎女儿认为他是发生低血压休克,医方认为他是癫痫发作,根据现有材料,他当时病情发生哪一种变化,无法确认。

如果患方陈述属实,医方在给患者应用注射"尤瑞克林"的过程中又应用了"马来酸依那普利片",2021年5月11日在静脉注射用"尤瑞克林"时发生低血压休克,注射用"尤瑞克林"和"马来酸依那普利片"存在协同降压作用,医方违反"应禁止联合使用"的规定,存在过错,孟钎损害后果是虽经抢救,仍然处于持续性植物状态。

医方过错与他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方过错是导致他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建议过错参与度(原因力大小)范围80%-90%。该鉴定意见书同时还称,"如果医方病案记载属实,2021年5月11日患者病情变化为癫痫发作,为进展性脑卒中引起。虽然医方存在用药过错,但该过错与患者持续性植物状态不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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