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吧拒绝搭讪,被男子倒整瓶啤酒,引发争执(2)

2022-07-26 09:15     搜狐

1、网友们表示,该男子想认识罗女士,能够理解,但以这种不尊重人的方式去"搭讪"女生,不论是谁,都是无法接受的。因此该男子被罗女士拒绝,是必然的结果。

也有网友表示,罗女士做得对,陌生人提供的酒水,一定不可以喝,而且不论对方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能够妥协,以免被对方有机可乘。

2、还有网友表示,男子又没故意去殴打罗女士,只是大型搭讪失败现场,即便官方找到该男子,也不能对他,进行处罚吧?

其实未必!如果正儿八经地搭讪失败后,就识趣自觉离开,那确实不违法。但是该男子是离开后,又以寻求刺激为目的,无事生非,并用酒从罗女士头顶倒下,此举已经侵犯了罗女士身体健康权,且扰乱了酒吧正常经营秩序,对此法律将评价为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对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治安处罚,想必现在大家都是比较清楚的。即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达到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但是大家或许还不是很清楚,什么情况下,寻衅滋事就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这里和大家解释清楚一点:当官方认为行为人的寻衅滋事行为,已经造成社会正常秩序严重混乱,且造成社会比较恶劣的影响,即已经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得非常清楚,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不仅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根据行为人犯罪情节、性质等,判处相应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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