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志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61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郭志兰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行为持续时间长,被害人人数众多,且诈骗多名残疾人甚至贫困户人员的财物,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应酌情从严处罚。
海南一中院根据被告人郭志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郭志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郭志兰向王某某等207名被害人退赔赃款人民币597万余元。
在被告人郭志兰服刑期间,又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郭志兰还曾以相同方式诈骗唐某某、吴某某等8人,非法获利24万元。
最终,海南一中院判处被告人郭志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与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4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郭志兰分别向8名被害人各退赔赃款人民币3万元。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郭志兰以办理"社保退休"为由,骗取中老年人的"手续费""活动经费",给200余名群众造成财产损失。甚至部分被害人被骗而不自知,还主动帮郭志兰介绍新"客户"。
在此提醒广大中老年人群体应保持警惕之心,不要轻信他人,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将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物品轻易交予他人;在涉及钱财问题时,应及时与儿女、亲属沟通商议,避免因自行决定而遭受财产损失。
广大群众应树立正确理财观念,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警惕养老诈骗陷阱。
来源:人民法院报微信公号
【来源:阳江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