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坚决反对,婆媳争议不断,死者彭某的父母将儿媳告上了法庭。彭某的父母觉得,这个孩子还在肚子里面,遗腹子妈妈(被告)不一定会把她生下来,这份额不应该分给肚子里的小孩。
《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当地法院一审判决:此案中,死者彭某的遗腹子可以分得39万余元,并由胎儿母亲代为保管。案件上诉到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已被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目前,该胎儿已经出生。
儿媳坚决反对,婆媳争议不断,死者彭某的父母将儿媳告上了法庭。彭某的父母觉得,这个孩子还在肚子里面,遗腹子妈妈(被告)不一定会把她生下来,这份额不应该分给肚子里的小孩。
《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当地法院一审判决:此案中,死者彭某的遗腹子可以分得39万余元,并由胎儿母亲代为保管。案件上诉到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已被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目前,该胎儿已经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