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就停手背后的13个字,没人敢下刀!(2)

2024-02-03 09:42     360kuai

宋朝的法律《大宋律法》上明确记载了十三个字:"凡死囚临刑叫冤者, 在勘问陈奏。"也就是说,哪怕是死刑犯,在行刑前也可以在陈奏上述一次,来为自己辩解。曾经在宋太宗期间,有一个寡妇跑到开封府去状告自己的继子王元吉要害他,官府没有经过多方的调查,就判了王元吉的罪,在行刑前,他申请再审一次,而那时候寡妇已经死了,没有对证的情况下,经过仔细的调查,发现王元吉很有可能被冤枉了,虽然还是疑点重重,但是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王元吉杀害自己的继母,于是第二次审判,就将他的死罪免除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宋朝的法律相对是比较开明民主的,也是比较严格清明的。在宋朝也出了非常多廉洁清明的人,最著名的就是包拯。

小编觉得,宋朝这《大宋定律》为死囚犯人制定的这条法律,是非常民主开明的了,在审判犯人时,会根据多方面的情况来定罪,即使已经是定罪的,也有为自己申辩的权利。只要是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对判决结果提出质疑,甚至可以一审、二审地上诉。宋朝制定这条法律的目的就是扭正"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这个思想的荒诞性,所以,不管行刑的刽子手是谁,看到"刀下留情"和它背后的13个字,谁都不敢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