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死于一级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别怪家长看不懂

2022-06-15 16:00     搜狐

原标题:婴儿死于一级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别怪家长看不懂

媒体6月15日报道,去年5月石家庄一名36天的新生儿因肠梗阻等疾病送院治疗,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简称省二院)却以孩子发烧为由,将其送到缺乏医疗条件的方舱病房,等待核酸报告被耽误9个小时后婴儿死亡。今年5月,孩子父母看到鉴定报告,孩子死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有次要责任。

6月15日,省二院回应称,患儿被诊断为疑似先天性巨结肠,低蛋白血症住院治疗17天。2021年5月28日凌晨"因腹胀、发热再次到我院诊疗,患儿病情进展较快,病情危重,虽经积极治疗、抢救,仍不幸死亡"。当年6月,患儿家属向属地法院起诉,今年5月医学会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会,并出具上述鉴定结果。

据孩子母亲的讲述,更详细的情况是:婴儿于当天凌晨2点送到省二院,因伴有发烧,急诊拒诊,推到发热门诊并说会有儿科医生诊治。随后的时间线是:2点50分办理住入方舱手续,4点15分住进方舱病房,医生诊断是肠梗阻,7点50 分孩子口鼻涌出粪便,9点多开始急救,11点51分转入儿童重症监护病房,很快死亡。

如果孩子母亲的讲述属实,本来年轻父母带新生儿来省二院,是看孩子肠梗阻的,但是因伴随发热症状,被引导到一个延误诊治和抢救的非医疗通道。在方舱医院时,婴儿失去意识,父母干着急,央求护士叫医生,但因为此时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一直没有医生出现,转入儿童重症病房的救命时机在等待核酸报告的过程中流失。

一年多来,这对孩子夭折的夫妻俩始终隐忍,没有公开孩子的遭遇,寻求在现有的机制内解决问题。直到最近,石家庄市医学会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结论:这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次要责任。这个报告的总体结论刺激了孩子父母,他们无法认可这样的鉴定结果,所以选择对外发声。

依照医疗事故的分级,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最高等级、最严重(致死)的医疗事故。它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按照字面理解,这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应该由医方负全责。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