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郭永秉曾向媒体展示"录"字的各种异体字写法,并没有海报上多出一横的写法。郭永秉说:"书法上异体字的使用,要遵循规范,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尤其是影视作品的标题,很多中小学生都在看,更应该使用规范文字。"
记者查阅发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梦华录》片尾的滚动字幕显示,引起"错字"争议的海报由三兔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设计,该公司官方微博"三兔传媒ThreeTo"也曾于今年3月发布《梦华录》宣发海报。
为此,九派新闻记者联系了三兔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回应称,"录"字的特别写法是出于设计师的设计。公司作为腾讯的供应商,因为制作过程涉及保密,不方便透露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