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自驾返西宁,违反防疫措施导致124人感染 青海2人被判刑(2)

2022-06-14 11:43     法治日报

从上海自驾返西宁,违反防疫措施致使124人感染,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冶某某、冶某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新冠肺炎疫情在西宁传播,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三被告人犯罪事实,综合评判其三人主观罪过、客观行为、危害后果、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依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法庭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三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在充分听取控辩意见和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依法当庭宣判。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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