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能年入百万?起底背后江湖:有店被起诉千次,是较真维权还是敲诈?(3)

2022-06-13 13:23     今日头条

利益与争议

"2021年我打了200多个案子,收益大概200多万。"阿玖说,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会走到判决那一步,更多的案子以调解结束。"也有商家要求私下和解,但是我们不会主动私了。"

在重庆一名熟悉职业打假人的律师看来,200万这个数字不算离谱:"资深职业打假人确实可以达到这个水平。"

高额收益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职业打假人这一行业。阿玖明显感觉到最近几年"圈子"的变化,"打假的人越来越多,大多数是外地来的。"

但天然立场的对立,让打假人和商家之间摩擦不断。阿玖曾在开庭后被人堵在路上,打到头破血流。刚入行不久的邢钧也开始见识到潜在风险:"有人在我们楼下蹲守来着,好几天呢。"

胡勇和向志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购买取证时被店家发现殴打、开庭后在法院门口被商家围攻……以上种种都让职业打假人们格外谨慎防备。阿玖时常住在办公室里,妻儿另有住处。"安全是最大考虑。"他说。

商家们也在店里开始增配摄像头,大多直接安在收银台附近,全程摄录客人购买细节。群聊里,但凡有一个客人"长得像打假人",都会被商家把长相发到群里,提醒同行多加注意。"我可以这么说,只要你被认定为疑似打假人,至少在我们茶叶这一行,你走到任何一个店里,恐怕都买不到东西了。"詹林福说。

另一方面,环境与氛围也在发生着变化。2021年12月27日,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认定一名19岁的职业打假人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他被媒体称为"中国年龄最小职业打假人",在不到一年的职业生涯里,已经跟商家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几万元。

今年4月,重庆忠县王女士的扣肉店,被疑似职业打假人买走150碗真空包装的扣肉并以"三无产品"名义提起诉讼,法院最后判决王女士退赔总计近5万元。扣肉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与争议,"如何界定假货"和"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成为争议中心。

对于前者,目前核心的争议在于标签问题是否能归于"假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6条第4项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第34条第10、11、13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有些被打假的商品,不是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我认为不能算是假货。"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认为,在许多案子中,职业打假人利用了现行法律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相对宽泛的定义,达到自己牟利的目的。

"比如扣肉案,产品本身质量没有问题,职业打假人纯粹就是为了牟利,而非出于对食品安全本身的监督。"在李建看来,职业打假人已不属于正常消费者范畴,职业打假人的购买行为也不属于正常消费的范畴,"一个人买150碗扣肉,明显吃不完。"

但打假人们看法不同。胡勇和阿玖均不认为"150碗扣肉案"属于恶意碰瓷式打假。在胡勇看来,标签规范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低门槛,"说只是标签瑕疵?连标签都做不好,如何保证内容物质量?"
"职业打假人"还是"较真的维权者"?

到底应该如何看待打假成为"职业",法律界也是争议颇多。

作为从业者,胡勇在谈及"职业打假人"时十分谨慎,他更愿意用"较真的维权者"来定义自己,并认为"职业打假人"是含有贬义的、污名化的标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这也成为近年来职业打假人屡屡被质疑打假行为合法性的基本依据。

在中国法学会会员葛树春律师看来,职业打假人的出现,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奖励性赔偿的立法初衷。"本身是鼓励消费者维权,但是当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后,这又成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他认为,良性打假应当推动产品质量本身的改进,而不是对标签、包装等非关键性环节的纠缠。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也认为,如何确定消费者和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在司法实践中,需要一线法官就个案进行更"常识性"的判断。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小理则反对动辄用"敲诈勒索"给职业打假人定性。"如果他们拿着东西'主动'找店家索要高额赔偿,那是敲诈勒索。这里要注意,必须是主动索要,店方自己提出和解是不算的。打假人只要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流程提起诉讼、获得法律规定的赔偿,这没问题,谈不上敲诈勒索。"吴小理说,如果认为职业打假人的行为超出了正常范畴,应该做的是出台更细致的司法解释,"一种可能是,对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和分级,以区分不同的赔偿程度。"

2017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一份答复意见中称,"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葛树春律师认为,这份答复意味着食品药品在"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之外,最直接目的还是为了遏制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等欺诈行为。"食品药品不同于其他制假售假行为,关乎人的生命和健康。用民间打假遏制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实际确实调动了一些人的积极性,确实对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有打击作用。"

职业打假年入2百万,起底背后江湖:有店被起诉千次,是较真维权还是敲诈?

5月29日,阿玖办公室里堆着各类"假货"。新京报记者 杨雪 摄

温度在起变化

重庆打假案一审的高胜诉率,也成为了坊间的话题。为什么在打假这个领域,同样的法律框架下,重庆这个城市有如此不同的表现?

"主要原因是两个,一个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所以当法律规定相对笼统时,每个地方都可以有自己的倾向。第二个是先例惯性,类似的案子只要前面判赢,后面大概率也跟着判赢。"一名曾审理过职业打假人诉讼案例的重庆前法官说。

一位接近重庆法院系统的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职业打假这一行为,此前重庆总体上氛围确实较为宽松。但在近来特别是"150碗扣肉"案后,法院系统已"受到了触动"。

据知情人士介绍,5月23日,重庆法院系统曾组织过一个会议,专门就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向各界了解情况、征求看法。

"除了法院、质检机构等政府部门,会议还邀请了一些遭遇打假比较严重的商户、公司一起参会,听取我们反映情况。"一名受邀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职业打假人确实已经引起重庆高院的关注,但就此话题暂时无法接受进一步采访。

重庆消费者协会表示从未和职业打假人产生过联系。记者多次致电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采访,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150碗扣肉"案后,重庆的职业打假者们普遍感觉到了温度的变化。无论胡勇还是阿玖,手头上的案子立案开始变得艰难。"最明显的是网络打假不给立案了,法院会推给商家所在地。"胡勇在6月5日接受采访时说,"明天我有个福建的案子要开庭,申请远程参加,对方法院说没有这个条件。这等于把网络打假的路封死了。谁有时间精力去外地诉讼?我手上还押着10多万的货物,目前等于全亏。"

胡勇认为这极不合理,会导致消费者放弃维权。"我们只是行使监督权。很多消费者没有知识储备、没有时间精力去维权,不意味着我们这些较真的维权者就不该存在。"他仍记得第一次胜诉后的职业成就感,以及在获利的同时,自我成就的"英雄梦想","最具体的例子,重庆本地的一些超市,这几年能被我们抓到的问题商品越来越少,这就是我们推动商家改进的明证"。

"只要有假货在,职业打假人就会在。"阿玖仍保持乐观,在他看来,职业打假人是市场监管的补充力量,"我们的存在是对商家的震慑。只要你自己不出问题,怕我们打假人做什么?"(文中阿玖、阿旺、邢钧、向志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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