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资管旗下产品参公改造被指未履行“特别提醒和通知义务”

2022-06-09 09:48     财联社

财联社6月9日讯(记者吴昊)因公募化改造过程中未勤勉审慎,广发资管接到监管警示函。这或是目前为止首例针对公募化改造的处罚。

广发资管旗下产品参公改造被指未履行“特别提醒和通知义务”

广东证监局在公告中表示,广发资管在对旗下一大集合产品的公募化改造过程中,对于产品风险等级、估值方式、份额设置变更等重大事项,未能履行特别提醒和通知义务,在产品变更的征询期安排不合理,投资者权利保障不到位。

广东证监局责令广发资管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完善业务流程,提升内控水平,并敦促其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执行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机制等。

根据易董梳理,包括广发资管在内,今年以来已有3家券商资管子公司遭到监管处罚,所涉问题也基本围绕在制度建设不规范、未有效履行投资管理职责、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等方面。

近年来,随着公募化改造步伐的提速,券商资管业务在加快推进的同时,也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大考。WIND统计,截至6月8日,此次遭到处罚的广发资管旗下已有8只集合产品完成公募化改造,在券商中居前。

广发资管遭罚

6月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一则罚单,被罚主体为广发资管。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认为,广发资管在对旗下产品--"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公募化改造过程中,未按照勤勉和审慎原则,针对产品风险等级、估值方式、份额设置变更等重大事项履行特别提醒和通知义务,产品变更的征询期安排不合理,投资者权利保障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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