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监察官的司隶校尉,权力到底有多大?(2)

2024-03-21 16:02     360kuai

司隶校尉这个官职的诞生,最初与汉武帝时期的"巫蛊案"有关。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丞相公孙贺被人告发与阳石公主私通,且在皇帝专用的驰道上埋藏木偶人,以巫术诅咒汉武帝。汉武帝大怒,下令彻查"巫蛊案"。但棘手的是,公孙贺的夫人是皇后卫子夫的亲姐姐,此案既牵扯到当朝丞相,又涉及皇亲国戚,汉武帝认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都不宜负责调查,丞相司直隶属于丞相府,更不宜。晚年的汉武帝敏感多疑,于是,设置司隶校尉专门负责彻查"巫蛊案"。《北堂书钞•设官部》记载:"司隶校尉,武帝初置,后诸王贵戚不服,乃以中都官徒奴千二百人属(焉)。"刚设立时,很多皇亲国戚和朝中大臣表示反对,但汉武帝直接拨了在中央诸官府服役的徒隶一千二百人给司隶校尉,授予其直接拥有调查、抓捕、审理甚至处决的权力, 最初其主要职责是:调查"巫蛊案",捕奸滑之徒,维持京师治安。

汉代"司隶校尉"的监察区域

汉武帝任命其宠臣江充为第一任司隶校尉,公孙贺被逮捕下狱,经调查罪名属实,父子二人死于狱中,并被灭族。江充与太子刘据有仇隙,遂借"巫蛊案"陷害太子。

"巫蛊之祸"平息后,汉武帝才知道太子刘据本无反心,皆因被江充逼迫、诬陷,迫不得己才起兵诛杀江充,汉武帝遂灭江充三族。同时,汉武帝发现司隶校尉的权力过大,对其职责进行了大幅调整,罢去其领兵权而执掌监察权, 专门负责监督皇太子、三公及以下百官,京畿地区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及弘农七郡的地方官员,成为常设的监察官。此后至东汉、曹魏、西晋时期,司隶校尉作为皇帝特设的监察官,可以持皇帝符节行事,地位较高,既不属于御史大夫府,也不属于丞相府,既是中央监察官,又是地方监察官。司隶校尉的最特殊之处是直接听命于皇帝、对皇帝负责,是奉天子之命监察,是皇帝的耳目之臣,且管辖范围广泛,监察对象上可达三公九卿、朝中大臣,甚至皇太子、诸侯王等皇亲国戚,下可达京畿地区的郡守等地方官。御史中丞、丞相司直行使监察权,一般以纠举、弹劾为主,但司隶校尉可以持皇帝符节直接逮捕、审问官员,其权力更大。这一时期,连续有几任司隶校尉尽职尽责,"纠上检下,严刑必断",以致"贵戚惮之,京师政清",为澄清吏治发挥了重要作用。《汉书•盖宽饶传》记载:宽饶擢为司隶校尉时,"刺举无所回避,小大辄举,所劾奏众多 ……公卿贵戚及郡国吏繇使至长安,皆恐惧莫敢犯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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