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的养母:其遗诏不被认可,其生前制度被焚,其遗愿却实现了

2024-03-20 09:22     360kuai

明道二年,刘太后身体渐差,宋仁宗为此下诏大赦,为刘太后祈福积福。但刘氏仍在这年崩世,听政先后十一年。

刘太后崩世前,留下一道遗诏给宋仁宗和群臣,但这道遗旨的内容,却让大臣们不能接受。

刘太后在遗旨中要求晋封原为杨太妃的杨氏为皇太后,以后军国大事,皇帝也需要在内宫中和杨氏商量;并且,她想要让"垂帘听政"的制度,成为祖宗制度。

对此,御史中丞蔡齐大声驳斥;御史庞籍则表示,已经直接焚烧掉"垂帘听政制度和仪式"的相关记载;范仲淹也上了奏疏,认为将杨太妃册封为太后,且再次"垂帘听政",是不可以的。

此时的宋仁宗,已经二十四岁了,完全可以亲政。既然如此,一个太后崩逝,又何必再立一个太后来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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