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商业繁荣与“城管”难题(2)

2024-03-17 09:42     360kuai

史载,宋代制定了专门处罚侵街行为的法规。《宋刑统·侵巷街阡陌》规定,凡是侵占街道、巷道、乡道来搭建经营的,都要罚以70大板。除此之外,宋代还在京城组建了类似于现代城管的专职执法队伍--"街道司"。成建制的街道司由500人组成,统一穿"青衫子"制服,承担"立充街道指挥例物"的工作,负责维持市场秩序,维持街道的卫生、整修及日常秩序,包括巡视街道、疏通交通,以及管理与处理侵街现象等具体工作。《东京梦华录》记载说,遇到公主大婚或者公主王公出行的时候,街道司还要派出人员在途经的街道上突击搞卫生,临时充当仪仗队的前导人员,指挥车马人等。一句话,宋代的街道司承担了现代城管的部分工作,但他们的职责权力要比现代城管大得多。

从《长编》等史籍的记载来看,至少在北宋,京城侵街现象严重且屡禁不止,街道司和侵街现象之间的执法与反执法缠斗,几乎与北宋一朝相始终。

《清明上河图》局部

咸平五年(1002),朝廷下诏由谢德权负责清理侵街行为,但清理对象事关朝中权贵,权贵一番运动之后,连皇帝也打算自己下诏收回成命。可是,谢德权是个较真的主儿,他以死相争,最终迫使朝廷痛下决心,拆除权贵违章建造的私人住宅,恢复街道原貌及禁鼓昏晓制度,还在街道上竖起了表木,划定"红线",严禁建筑、经商占位。但是,侵街行为并没有因为谢德权的努力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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