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被判一缓二
女童家长决定继续抗诉
谢女士提起申诉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在举行完听证会之后,做出了复查决定。
今年4月19日,谢女士收到了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5月9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谢女士说,由于疫情原因,自己和家人未能出庭,律师和一位朋友去了现场,"保姆和家人出庭了。"
梁某的女婿曾在接受齐鲁晚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司法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执行。"
庭审结束后,谢女士拿到了庭审结果。据谢女士提供的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综合考虑梁某属于过失犯罪且情节较轻,又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梁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从一开始的不公诉到现在这个缓刑的判决,我们是欣慰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只是她和家人不理解也不认可梁某"犯罪情节较轻"这一点,"我们会继续抗诉,虽然结果可能不会改变。"刑事诉讼结束后,谢女士表示会继续提起民事诉讼。
同时,谢女士也希望她的悲剧可以提醒其他家长,尽可能自己带孩子,如果要请保姆,一定要慎重挑选,不要再让悲剧重演。
谢女士透露,就在女儿去世一年后,她和丈夫迎来第二个女儿,"两个孩子几乎长得一模一样,连行为习惯都很像。"大女儿的忌日跟小女儿的生日是同一天,这个日子对谢女士一家来说是极为复杂的,"但是我们知道,我们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谢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