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童在保姆家坠亡,保姆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一缓二

2022-05-12 10:06     齐鲁晚报

2020年12月15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一小区发生一起悲剧。一名2岁女童从23楼的保姆女儿家坠亡,事发时保姆不在身边。事发后检方曾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今年5月9日,保姆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坠亡女童的母亲谢女士告诉记者,从不起诉到缓刑,这个结果她和家人是欣慰的。但她不认可法院认为保姆犯罪情节较轻,她表示会继续抗诉。

2岁女童在保姆家坠亡

检方曾决定不起诉

保姆梁某与雇主谢女士同住一个小区,梁某居住在自己女儿家。2020年6月,梁某开始到谢女士家担任保姆,主要负责照顾2岁女童乐乐(化名)。梁某并没有保姆资格证。

事发当天,梁某带乐乐来到了女儿家。法院判决书显示,梁某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乐乐到女儿家晒太阳,其间乐乐大便后需要更换尿不湿,乐乐不肯回家,于是梁某独自返回谢女士家中,留乐乐一人独处。当梁某返回女儿家时,发现乐乐不见了。

保姆梁某与女童乐乐

正在上班的谢女士接到梁某电话后,与丈夫先后返回家中。经邻居提醒,最终乐乐在楼下的一处草丛中被发现,头部有大片血迹。送到医院时,乐乐已经没了呼吸。经鉴定,乐乐符合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事发后的第三天,2020年12月17日,梁某被刑事拘留,一周后被取保候审。2022年1月29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谢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自己一家对梁某的取保候审感到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

2021年1月,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以梁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0月,检察院认为梁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决定对梁某不起诉。

这份不起诉决定,让谢女士更加无法接受。她和家人委托律师,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申诉。谢女士希望,能追究梁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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