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一男子为给女儿上户口做亲子鉴定 意外发现非亲生(2)

2022-04-30 05:36  安徽网

法官说法:

"亲子关系纠纷"是民法典生效后的新增案由之一。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该条款确认了非婚生子的父母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主体资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田某与女孩之间经鉴定没有自然血亲关系,同时也没有法定的拟制血亲关系,田某也就没有抚养女孩的义务,且王某对该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故田某可以就其支付的抚养费的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向王某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