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时很多人已经有了"三妻四妾",那该怎么执行呢?政府也想到了其中的难处,那就是已经娶了多妻的家庭,政府承认合法,夫妻之间可以继续生活。但如果姨太太生活的不如意,可以提出解除婚姻,丈夫不允许阻拦。
如果解除婚姻之后,生活无法自理的,政府可以重新对其进行技能培训,然后安排工作,直到生活稳定下来。政府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捍卫女性的权利,恢复女性地位,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国外成立的合法多妻婚姻,是得不到我国认可的。
而当时能娶"三妻四妾"的家庭,也是非富即贵,或者是地主老财,他们娶进门的妾室很多都是当时生活穷苦或者被父母当童养媳卖进来的,所以,她们一般也不会主动提出解除婚姻,但长期受到压迫的女性,都会选择离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