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幼童被锁车内,家长拒绝破窗:“我叫来了开锁的人”(2)

2022-04-25 10:28     九派新闻

另据大河报报道,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表示,针对幼童被闷死在车内的情况,根据责任人的不同有不同的处理,如果是社会机构负责人因疏忽大意导致幼童死亡,一般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责任人是家长,一般按意外事件处理,不用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家长主观上有过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张少春认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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