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个人养老金制度参保、退保、投资与收益

2022-04-21 13:19     潇湘晨报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截图

参保与退保标准

《意见》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的参保范围,即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在缴存额度方面,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参加人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核验后,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在整个养老保险基础体系中处于补充地位,而且《意见》对于参保人群的要求,首先是要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是参加了上述保险之后才有资格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而且《意见》中也已明确提出,个人养老金制度具有补充性质。

投资与收益

在投资方面,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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