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哮喘病患求助120遭拒背后的四点思考:除颤仪能否外借(3)

2022-04-01 10:43     新民周刊

正如当事人网友"秋秋也是阿秀"所说:"在医疗紧张的特殊时期,面对生老病死,我们只能求助医生,我父亲的事情无法挽回,我希望的是更多重症患者,待产妈妈们,可以得到及时救治,也不再有家庭承受这种撕心裂肺的痛。"

哮喘病人求助120遭拒背后的四点思考

思考四:拒借的医生,是否构成犯罪

医生拒借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魏律师认为,应从三个方面来解读。

作为医务人员,其职务有着"救死扶伤"的特征,其自身也具有阻止病患死亡的法律义务,因此,单纯对于拒不出借除颤仪的这一行为,应该被纳入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但也应该考虑到当时的客观因素,如果当时除颤仪器正在被其他病患使用或备用,那么,急救人员出借除颤仪器本身就有阻碍。若将因客观环境导致的无法出借而造成的结果归咎于急救人员,明显有悖于《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哮喘病人求助120遭拒背后的四点思考

其次,还应考虑,急救人员当时是否正在对其他病患进行救治,或者正有紧急救治任务正在进行,也决定了从急救人员是否具有出借除颤仪器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如果出借除颤器对于急救人员是力所能及的,而急救人员怠于提供,这种情况才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魏律师认为,疫情期间,急救人员工作任务紧张,患者众多,在医疗设备紧张的情况下,苛责急救人员不作为犯罪明显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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