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提示风险:不把消费贷用于买房、炒股等

2022-03-14 14:33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4日消息 3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

当前,信用卡、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与各种消费场景深度绑定,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易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等。此外,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一是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警惕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比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若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授权内容等,签约授权过程比较随意,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

二是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消费者应该知道,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

三是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诱导或默许一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比如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消费者违规将消费信贷获取的资金流向非消费领域终需承担相应后果,“以贷养贷”“以卡养卡”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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