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9.9元自制酸菜遭投诉索赔1千元 75岁老汉难过落泪(2)

2022-03-06 09:09     潇湘晨报

“给他(买家)打了2次电话,说要赔偿1000元,酸菜才9.9元,但是要我赔这么多,后来我说可不可以先撤诉,我发工资就微信转账给他,他说不行,他会给我一个收款码。”经过几次协商买家表示可以少50到100元,林先生觉得自己可能遇到了职业打假。

“现在没有卖了,其他的东西也不敢卖啊,现在市场监督局也已经介入调查,等结果吧。”目前林先生店铺已经关闭所有食品链接。对于父亲难过流泪的视频,林先生表示,因父亲听说酸菜卖了后要赔1000元,以为自己儿子在外出事,才会着急而流泪。3月5日下午,林先生正在从广州回贵州的高铁上,由于老父亲对很多事情不了解,林生需要赶回老家处理此事。

据此前媒体报道,目前天柱县市场监管局已在跟进此事,林先生和消费者正在沟通中,具体处理结果要看双方的协商进展。

买家索赔1000元合理吗?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林先生在网上售卖的自制酸菜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可以自产自销,如消费者在知道是家庭自制食品的情况下仍进行购买,则售卖者不构成欺诈。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该法律规定兼顾了社会实际客观情况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索赔是否能成立,要具体全面参照商家实际客观情况来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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