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前男友用不雅视频胁迫多次发生性关系,现男友报警了(2)

2022-03-03 09:44     潇湘晨报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兰某不想和陆某发生性关系,要求陆某放过她。陆某即说只要兰某再与其发生几次性关系,就会删掉照片不再纠缠,兰某被迫与陆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陆某以同样手段叫兰某到空宿舍内与其发生性关系。

在被迫与陆某发生性关系后的一天晚上,陆某再次叫兰某前往六楼的空宿舍发生关系时,兰某见陆某没有删除亲密照片的迹象,便向陆某提出结束这种行为,随便陆某将亲密照片外传,不愿再与陆某发生性关系。就在兰某要离开宿舍时,被陆某强行抱住,兰某反抗后挣脱离开宿舍。过后兰某便将陆某的所有联系电话拉黑,陆某通过其他号码或微信号联系时也不予理睬。

2021年5月11日早上,陆某得知兰某因放假调整排班在宿舍休息,即用饭卡打开宿舍门,偷溜进宿舍内,趁兰某正在睡觉便偷偷爬到床上,抱住兰某,此时兰某惊醒,随后兰某就用水果刀、剪刀威胁等方式将陆某赶出宿舍。兰某的现男友韦某得知后,于当天向公安机关报案。

陆某当庭认罪,但辩称其与兰某系前男女朋友关系,在分手后双方有多次约会,曾用双方发生性关系时的录音给女方听,并要求女方与其发生性关系,如女方不同意就把录音给他人听,在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时,其并没有使用暴力,发生关系都是取决于女方的意愿,女方有回应,其才与女方发生关系。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陆某辩护人则称,被告人与被害人曾是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发生过多次关系,男方系希望双方能复合,只是手段不当,男方没有对女方采取暴力;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也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在本案之前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是初犯;其目的是想与女方复合,主观恶性不大。综上,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人民法院认为,陆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认罪,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陆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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