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了!上海一男子将母亲打骨折:她不帮忙劝我老婆别离婚(2)

2022-03-01 04:45  潇湘晨报

案件移送到静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逐一查看监控录像,认为被害人3次摔倒并最终受伤与冯某的拉、拽、推、撞等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冯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去年5月双方已因家庭矛盾产生冲突报警,民警也到场处理,这次再发生暴力事件,应当对嫌疑人依照刑法规定处罚。

审查批捕阶段,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系了被害人,了解其刚刚可以下地行走,对儿子多次施暴致其受伤表示心寒,暂不打算原谅他。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虽是亲属间矛盾纠纷引发,但公共场所子打母的行为违背伦理道德底线,被害人还是老年人,且伤势严重。鉴于冯某没有彻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第三次撞倒母亲的行为也不予认可,因此对冯某决定逮捕。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本着“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的宗旨,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冯某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冯某最终认罪悔罪,并再三请求检察官为自己转达对母亲的歉意。

承办检察官再次拨通被害人的电话,收到儿子的道歉,陈某考虑再三,最终决定给儿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向检察机关出具了谅解书。冯某最终认罪认罚,还获得了母亲的谅解,综合全案案情,在庭审中,承办检察官最终给出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的量刑建议,获法庭支持。

检察官说法

通常父母和子女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上有所差别,当对不同的事情产生不同看法时,双方都要牢记,动手解决不了问题,沟通才是良方。如果子女和父母动手,特殊关系不是免罪符,双方受伤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同样构成犯罪,会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