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后“消失”,老板娘7年独自还清370多万元!

2022-02-27 06:42     半岛晨报

新老工厂艰难交接、320万贷款到期、近百名工人工资待发……2015年,对于玉环某机械公司的老板娘叶某而言,可以说是人生中的“至暗时刻”了。

但天无绝人之路,以实干为基、以诚信作本,她在近7年时间里,按照调解协议按时分期还款,终于“无债一身轻”。

老板变“被告” ,员工也遭殃

叶某和丈夫颇有经商头脑,在玉环经营汽摩配业务小有名气。由于往来业务较多,流动资金需求量大,加之公司有时抹不开人情帮助其他公司担保,在2011年前后,公司资金有些吃紧。

为开拓业务、聚拢资金,两人又成立了玉环某机械公司。为偿还借款,2011年11月,玉环某机械公司与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借款合同》,约定由某贷款公司借给某机械公司3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11月至2015年10月。同时,叶某夫妻及5名员工为该笔贷款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各保证人之间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图:部分转账记录)

为何会让员工担保?说到此处,叶某连声叹气,“当时,是我丈夫把员工身份证拿过去了,其实他们也是受害者。”雪上加霜的是,叶某丈夫已将该笔钱款用于他处,人也去往外地。还款的担子就这样落在了叶某肩上。

当时,公司刚刚成立效益不佳,故只还了本金28万元及截止2013年12月止的利息,其余本息均未归还。2015年4月,某贷款公司将某机械公司及7名担保人全部起诉至玉环法院,要求支付本息合计370余万元。

“签了字,就把责任揽自己身上”

经多次开庭审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机械公司偿还原告某小额贷款公司本息合计370余万元,7名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至于这笔钱怎么还,法官又组织双方多次协商,“她们公司也不容易,一次性还清肯定不现实,要么还是分期来还,后期公司有起色了,可以每个月多还一些……”

最终,双方都同意“先付本,后付息”分期履行:2016年6月起一年内,每月支付本金5万元;2017年6月起一年内,每月支付本金8万元;2018年6月起每月支付10万元,直至付清为止。

同时,原告同意,如果被告能够按期偿还上述债务,其自愿放弃自2015年4月以后的利息。

作为公司负责人和担保人之一,当时的叶某面临着巨大困难——公司业务尚处起步阶段、盈利有限还有负债,是按期履行,还是抱着“反正这么多保证人凭什么非要我还”的心态破罐子破摔当一名“老赖”?

几乎没有犹豫,叶某选择了前者。“签了字,就把责任揽自己身上了!”叶某说,“如果我不还钱的话,那其他普通员工更不可能把这些钱还上了,他们要怎么办?我只能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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