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严刑峻法,一个不当行为两条人命,您认为他们该不该死呢?(3)

2024-04-10 13:22     360kuai
秋审的时候很快到了,刑部有一个官员就据理力争,一定要判死刑。他的理由现在听起来也是有道理的,说调戏虽无言语,但勾引甚于手足,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语言上的调戏,但行为可比动手动脚更恶劣,必须死。 这个声音慢慢就成了当时的刑部的主流了,最后这名男子还是被绞死了。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观点,这哥们虽坏,但是罪不至死,是有点小冤。可是我们马上讲到第二个故事里边,主人公倒霉蛋比他还冤,因为这个故事讲起来还真的是觉得有点让人同情的。 怎么回事呢?刚才说的这个事儿没过多久,当时有一个私塾先生在上课的时候,这尿急,就到户外一个偏僻的地方小解,可是运气太背了,不远处恰好有一个未出阁的大闺女,正凭窗远望,正好瞅见了。

私塾先生当时也是看见了这个姑娘,也想是化解尴尬,就笑了一声。不想啪的一声,那姑娘就很地关掉了窗户。私塾先生也没在意,就回去继续上课了。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放学的时候,他就听到外面有人吵吵,他就叫学生去打听,得知说附近有个姑娘上吊了。 私塾先生一听吓了一大跳,说先生今天错了。正好他的学生当中有一个学生就是这位少女的弟弟,这学生跑回家一看,发现姐姐莫名其妙上吊自杀。就将老师的这种怪异言语说了出来,少女的父母听了以后也觉得很可疑,是立马报官。 于是私塾先生被抓,他倒是供认不讳。最终刑部以有案例在前可循为由就把这个倒霉蛋给咔嚓了。

其实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到现在,也就是判个民事,然后处以罚金就了事了。可是那个时候不行,一个不当行为两条人命,确实值得深思,可见古代真代是严刑峻法了。 好了,篇幅有限,我们这个话题就聊到这,下回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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