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2.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6分升为9分)
新增违法记分规定
1.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谋取经济利益的,一次性记12分。
1.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2.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6分升为9分)
新增违法记分规定
1.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谋取经济利益的,一次性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