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偷渡回内地 有哪些法律问题 ?

2022-02-17 11:50     不会搓火球的小林律师

以前只在《赌神2》这套电影里看到周润发坐船偷渡去内地的情节,没想到生活来源于电影。继去年4名渔民为避检疫香港偷渡回内地后,今天又有媒体公布消息称,有15人从香港偷渡到珠海,其中2人从香港非法入境到珠海后,再利用提前准备的车辆和手机经高速公路进入郴州。根据郴州市公安局公布的《警情通报》,目前该2人已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罪名,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这当中的法律问题。

从香港偷渡回内地的法律问题

一、偷渡人员为什么违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列举了四类情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四类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虽然仅规定了鼠疫和霍乱属于甲类传染病。但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出台了《防控意见》,当中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目前,从香港入境内地,需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内地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方能离开。而案涉的偷渡人员则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规定,如果偷渡人员的这个行为造成了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从香港偷渡回内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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