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仅判2年10个月

2022-01-22 04:13     网易

1月20日,媒体报道,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五年内禁止从事教育行业以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

班主任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竟然只判不足三年,为什么会判得这么轻?这个问题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某专修学院老师刘某在担任班主任期间,与女学生杨某两人关系比较好,私下里都是以“兄妹”相称的。一天晚上,杨某主动约刘某外出游玩,由于太晚返校,因超过宿舍门禁时间,同时,两人又害怕受到学校处分,于是决定到刘某的教师宿舍留宿。当天晚上,两人在刘某的教师宿舍里发生了关系。案发后,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