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一女两男抛尸猝死嫖客,因涉嫌侮辱尸体罪被提起公诉(2)

2022-01-17 09:41     澎湃新闻

王某某尸体被扔下后,该尸体身着长裤无皮带,其长裤裤腰未系上,尸体小腹部及以下内裤外露,呈仰面平躺在地上,任由雨水淋湿。凌晨2时许,冒雨寻找王某某的亲属发现王某某尸体,呼喊救命,引起街道两边居民围观。

审理同时查明,经达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死者王某某的死亡原因符合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致心源性猝死。

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潘某某、冉某某经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石桥派出所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2021年7月16日被告人吴某某经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石桥派出所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欺压百姓 横行乡里,21人涉恶势力团伙被提起公诉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冉某某、吴某某违背公序良俗,私自处置他人衣着不整尸体,丢弃在公共场所,侵犯他人尸体尊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潘某某、冉某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着主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主犯;被告人吴某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着次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被告人潘某某、冉某某、吴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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