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每年让数名女生在家住宿实施猥亵 带幼女同住(2)

2022-01-14 09:37     新京报

9名受害者,4名目击证人

公安县公安局的警察很快联系了江雪妮,江雪妮也将找到的其他受害者和证人的名单提供给警方。去年8月21日,公安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经警方调查,梁某富(男,67岁,公安县人)涉嫌猥亵儿童罪,目前已被公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江雪妮根据网友和同学提供的线索陆续向警方提供新的受害者和证人名单,有二十余人,事发时,受害者年龄范围在5至12岁之间。“我只是提供了名单,甚至有的只是一个名字,之后的情况由警方调查,她们是否愿意作为受害者作证,我也不清楚。”

2021年8月5日,江雪妮在网上公开举报曾被小学校长猥亵,希望找到更多的受害者。网络截图

2021年12月22日,此案一审开庭,江雪妮参加了这次庭审。法庭上,时隔14年后,江雪妮再一次见到梁某富,对方穿着白色的防护服,全身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我只看到他的一个背影。”江雪妮说,梁某富出现的时候,她的身体还是止不住的颤抖,“莫名的害怕。”

江雪妮告诉记者,到场的仅有她和另一个受害者。她在法庭上听到共有9名受害者, 4名目击证人的证词。“这不是全部的受害者。我了解到至少有4名受害者的父母不同意她们站出来,或者自己不敢站出来。只知道名字,没有找到的受害者也有很多。”

江雪妮说,受害者的证词中,最小的受害者只有16岁,猥亵的行为包括性器官的接触。梁某富否认了所有指控。

梁某富一审获刑15年

2021年的最后一天,江雪妮收到了警方的信息: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15年。

1月11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江雪妮,梁某富已经提起上诉。记者联系了公安县检察院、法院,双方均称不方便接受采访。

2021年8月21日,公安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梁某富涉嫌猥亵儿童罪,目前已被公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网络截图

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万琼律师告诉记者,本案的物证少,在这类型的案件中是比较正常的,“该案件中被害者当时为未成年人,基于现场的条件以及受害者的年龄心智和认知,可能不具备正确保存物证的意识,而且本案距离侵害发生的时间已经有十几年了,这些都为事后侦查机关寻找物证造成了困难。所以在这类猥亵犯罪当中,被害人的陈述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尤其是所有的被害人目标都指向同一个嫌疑人的时候,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证词的可信度是比较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对于一审中梁某富被顶格判处15年有期徒刑,“猥亵儿童本身就是猥亵犯罪当中比较重的一种类型。该案件中还存在多人、多次猥亵等恶劣情节,最高是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即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比较特殊,是一名教育工作者,而且还是校长,是管理者,其利用临时监护人的身份实施犯罪,是很恶劣的。” 王万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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