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闪爆致2死7伤!大连瓦房店10.24事故调查结果公布(2)

2022-01-13 13:32     中国基建报

从事故发生情况分析,本起事故为闪爆(爆介质为天然气。)引发火灾的事故。分析现场破坏形貌可以发现,504室的闪爆破坏特征最明显,建筑物损毁最为严重,呈现内部闪爆的特征。因事故发生地气温低且处于非供暖季,住户夜晚会关闭窗户,故闪爆发生时,504室处于密闭空间。当内部发生闪爆时,闪爆超压作用于504室天花板、墙壁及地板,导致天花板外翻飞溅、墙壁坍塌、地板塌陷落至四楼(如图12所示)。504室住户在闪爆过程中死亡。

关于点火源的确定,报告认为:点火源处于闪爆源处。从闪爆形貌可以看到,504室的厨房与次卧的闪爆损坏显著高远主卧,故可判断,点火源位于厨房和次卧内。因事发时504住户处于睡眠状态,故可能为电气的自动工作引爆了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的燃气空气混合物引发爆炸。现场调查发现,504室厨房边有冰箱,推断冰箱的自动工作为闪爆发生的最可能点火源。

报告认为,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504室住户使用不合格灶具连接胶管,且胶管使用年限超期,在较低温度下,出现脆性开裂,致使燃气泄漏室内形成闪爆气体,与明火点燃后产生闪爆。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淡漠,燃气使用完毕后,未及时关闭燃气管道灶前阀门、使用不带熄火保护灶具等。

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是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在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方面虽然开展了入户检查,并对504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告知,对504用户拒不整改,只关闭阀门未采取强制停气措施。

504室住户业主(刘某某,女,王某某,男)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因两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作为燃气经营者,发现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虽然采取一定措施,没有确保安全隐患消除。由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由企业进行调查处理。(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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