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正进行的9场诉讼:要让污蔑江歌的人要受法律制裁(2)

2022-01-13 10:18     光明网

曾有被告人被判一年半

澎湃新闻了解到,江秋莲此前也曾以侮辱诽谤罪对两人进行过刑事自诉。

此前,网民谭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Posh-Bin”,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江秋莲认为上述漫画和文章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谭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上海普陀法院提起控诉。

上海普陀法院对谭某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后双方上诉,2020年10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铮曾谈到,(谭某诽谤)的文章在网络上的浏览量达到42万余次,同时造成了江秋莲创伤后的忧郁症。这个案子的判决,表达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网络暴力的规制也起了一定的标杆作用。

谭某发布的侮辱漫画的创作者,是安徽一名年轻女子张某宁,江秋莲也曾对她提起刑事自诉,曾鸣告诉澎湃新闻,该案曾在刑事自诉和公诉之间多次转换,最终以公诉结案。

这起案件公诉机关为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作出的一审判决显示,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被害人江秋莲女儿江歌在日本被杀害。江秋莲于2017年8月15日通过微博发布“寻求群众对行凶人判处死刑的签名活动”。被告人张某宁在网上看到该信息,为发泄个人情绪,便自己画出侮辱、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的漫画,并先后用“乌拉那拉秋莲”“叶赫那拉秋莲”等多个昵称的微博账号将漫画发布至网络,其中通过“叶赫那拉秋莲”微博账号发布的微博即被转发一千五百余次,被点击浏览一千余万次,给被害人生活造成恶劣影响,也混淆了公众视听,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张某宁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江歌在国外无辜被害,其母江秋莲中年丧女,被告人张某宁与江秋莲母女本素不相识,非但不表同情,反而创作相关漫画利用信息网络肆意侮辱、辱骂他人,且其所画漫画不堪入目,言语恶毒,在互联网被他人转发一千五百余次,被点击浏览一千余万次,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既违国法,又悖人情。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某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后张某宁的上诉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未来还会有第四个刑事自诉,有没有第五个还不一定。”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要把侮辱污蔑江歌的人“都揪出来”。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