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如何看待刘鑫一直遭网暴 ?(2)

2022-01-12 10:59     网易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其三,刑事处罚。刑法第246条所规定的侮辱、诽谤罪,指的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纵使你所忿忿不平之人如何罪大恶极,只要构成了侮辱、诽谤,她的合法权益就应当被保护,你也将因此受到惩罚。

法析3:我们应当如何界定讨论的边界?

网络媒体作为传统媒体的延伸,已经发展成为具有前所未有影响力的大众传媒。网络言论自由体现着舆论力量,公民的言论权利意识进一步觉醒,但相应的权利边界意识远未觉醒,言论自由引发的与其它权利产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是我们目前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自由讨论的边界,第一是基于事实,第二是不侵犯他人。学会用理性的思考去看待问题,问题的真相也会更快显现。

在双方均未上诉的情况下,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都已签发,可以说是尘埃落定。但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网络纷争过后,江秋莲乃至刘鑫是否都能获得真正的平静,能否成为一个拥有正常权利、普通生活的公民呢?在这场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判落下帷幕之后,网络暴力又是否会休止,大家又是否能摈弃偏见与争议,怀抱着理性的态度开始反思呢?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