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69年前花200万买保险只赔付200元 家属要求赔付

2022-01-12 10:10     开屏深读

“我岳父的爷爷建国初期花200万元买了保险,但老人身亡后却一直没有得到赔付。我看了保单后很气愤,觉得这是在欺负人,所以坚持维权求一个结果。”湖南省湘潭市居民彭先生说。

彭先生说的保险得不到赔偿一事,要回溯到1953年。这一年的6月5日,彭先生岳父的爷爷马铁生花200万元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1996年,马铁生老人意外身亡后,家属曾拿着保单找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但至今也未拿到赔付款。

对此,保险公司负责人称,我国第一代人民币的1万元只等于第二套人民币的1元,因此,1953年用第一代人民币投保的200万元,在1955年后投保金额实际为200元。加之投保人后续并未续保,目前仅可赔付200元。

“200万元”的人身保险遭遇赔付难

据彭先生介绍,自己岳父的爷爷马铁生解放后在湘潭市公安系统任职。家属提供的《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显示,马铁生生于1915年。

湖南一男子1953年花200万元购买保险 家属要求赔付200万 保险公司称只能赔200元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

1953年4月和6月,马铁生分别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购买了“职工团体火险”和“团体人身保险”。其中《职工团体火险分户凭证》上明确记载了保险期限,自1952年4月28日起,至1953年4月28日止。

湖南一男子1953年花200万元购买保险 家属要求赔付200万 保险公司称只能赔200元

《团体人身保险凭证》

而《团体人身保险凭证》则写明“保险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在上述保险单有效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时,其给付之规定,当根据保险单条款办理。”值得注意的是,该凭证落款时间为1953年6月5日,却并未写明有效期。在背面的《注意事项》第一条中有“被保险人如脱离本保险单之投保团体,或本保险单失效,或期满结束时,此证即行作废”字样。虽然《注意事项》提到了保险有期限,但同样未明确具体时间,这也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伏笔。

彭先生介绍,对于这份保险,马铁生非常珍惜,用一个铁箱子锁起来保存,也曾几次叫孙子马新政看过,嘱咐他如果自己去世了,这是一笔不菲的巨款,也算爷爷留给孙子的一点家底。

1996年3月底,81岁的马铁生在老家附近的一个池塘不幸溺亡,随后其孙子马新政清理爷爷的遗物时,找到了这张“巨额”保单。

据家属介绍,当时家属拿着《团体人身保险凭证》立即向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路铺镇保险站报告。因时隔四十多年,保险站负责人答应先让后人安葬好马老先生,然后再谈及赔偿问题,并让马新政将马铁生的保险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交到保险公司,等待赔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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