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杀妻17年后改判无罪,真相竟是被警强奸至人窒息死亡

2021-12-30 09:26     新华社

被指控杀妻17年后,法院改判于英生无罪。

12月27日,中国检察网发布的第七批指导性案例将于英生的案子再次带回大众视野。

1996年,34岁的于英生和妻子生活在安徽蚌埠。当年12月2日,其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安徽省蚌埠市中区公安分局侦查认为于英生有重大犯罪嫌疑,于1996年12月12日将其刑事拘留。12月21日,蚌埠市中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批准逮捕。

在侦查阶段的审讯中,于英生供认了杀害妻子的主要犯罪事实。三天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英生提起公诉。

2013年8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裁定,原审被告人于英生无罪。

2013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物证、技术分析和当年精液样本的DNA比对,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控制,他当时是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三级警督,在经过4次询问后,武钦元才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5年5月15日下午,武钦元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

【1】指控:因2800元发生争执将妻子杀死

于英生

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以下事实:1996年12月1日,于英生一家三口逛商场时,韩某将2800元现金交给于英生,让其存入银行,但却不愿告诉这笔钱的来源。这引起于英生的不满。

12月2日7时20分,于英生送孩子去上学,回家后再次追问韩某2800元现金是哪来的。因韩某坚持不愿说明来源,二人发生争吵厮打。厮打过程中,于英生见韩某声音越来越大,恼羞成怒,将其推倒在床,然后从厨房拿了一根塑料绳,将韩某的双手拧到背后捆上。

接着,他又用棉被盖住韩某头面部,并隔着棉被用双手紧捂其口鼻,将其捂昏迷后,匆忙离开现场,到单位上班。

约9时50分,于英生从单位返回家中,发现韩某已经死亡,便先解开捆绑韩某的塑料绳,用菜刀对韩某的颈部割了数刀,然后将其内衣向上推至胸部、将其外面穿的毛线衣拉平,并将尸体翻成俯卧状。接着又将屋内家具的柜门、抽屉拉开,将物品翻乱,造成家中被抢劫、韩某被奸杀的假象。

临走时,于英生又将液化气打开并点燃一根蜡烛放在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里,企图使液化气排放到一定程度,烛火引燃液化气,达到烧毁现场的目的。后因被及时发现而未起火。

经法医鉴定,死者韩某口、鼻腔受暴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1998年4月7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于英生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妻子比我还冤,我要是死了就对不起她,也让凶手逍遥法外,我给自己打气,必须活下去。”在接受新京报采访的时候,于英生称,他曾想过死,但一想到妻子不明不白地遇害,心里就放不下。自此,他开始了漫长的上诉历程。

在上诉期间,他的案子曾改判无期徒刑,但于英生不服判决,坚持上诉、申诉。

服刑期间,监狱里的犯人有娱乐活动。但在里面生活了10多年后,于英生从不唱歌,也拒绝穿囚服照相,“它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我也不会把这里的一点一滴带出去。”

【2】“想死都没有权利,只能忍受。”

于英生曾经是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从一名前途光明的年轻干部,到蒙冤入狱变为“杀妻凶手”,于英生的人生犹如戏剧般跌宕起伏。回忆起失去自由的17载光阴,最让于英生感到屈辱与不堪的,是案件侦办到法庭判决前的那2000多个日日夜夜。  

“1996年12月10号夜里10点半左右,我被带到市刑警支队办公室,进行了连续七天七夜的询问和折磨,直到12月16日夜里,才被送到蚌埠市第一看守所。”即便如此,看似文弱的于英生直到最后也没承认杀人。  

“那种感觉好像一下从天堂跌进了地狱,跌进了地狱的最底层,没有逃脱的地方,也没有逃脱的权利,甚至想去死都没有死的权利了,只能去忍受。”于英生说。  

随后,由于案件经过两次上诉又两次发回重审,于英生在看守所中度过了难以忘却的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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