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调并未禁止VIE架构企业赴境外上市 也未推动在美上市企业退市(4)

2021-12-06 07:35     财联社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美国监管机构暂时不能检查为在美上市中概股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是跨境监管合作领域的问题,不代表中概股公司不遵守美国的相关法律和规则要求。中概股公司在美上市,必须按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无法在美国监管机构注册。中方始终认为,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升审计师专业操守和执业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全球证券监管机构的共同责任,必须通过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以落实。中方相信只要从解决问题的目标出发,秉持开放、专业的合作态度和精神,两国监管部门就一定能够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适当的合作路径,共同为跨境上市活动营造良好的国际监管环境。

今日,证监会表示,在落实相关监管措施的过程中,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将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统筹处理好投资者、企业、监管等各方关系,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中国证监会也将继续与美国监管同行保持坦诚沟通,争取尽快解决审计监管合作中的遗留问题。

关注点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如何走?

关于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回应表示:"近期,中国证监会与美国SEC、PCAOB等监管机构就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坦诚、有建设性的沟通,对一些重点事项推进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相信,只要双方监管机构继续秉持这种相互尊重、理性务实和专业互信的原则开展对话磋商,就一定能够找到双方都接受的合作路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介绍,事实上,中美双方在中概股审计监管领域一直在开展合作,也曾通过试点检查探索有效的合作方式,为双方打下了较好的合作基础。但是,美国一些政治势力近年来把资本市场监管政治化,无端打压在美上市中国企业,胁迫中国企业退市,这不仅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法治理念,也损害了全球投资者利益和美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是一种"多输"的做法,对谁都没有好处。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更需要监管部门以务实、理性、专业的方式处理审计监管合作问题,迫使在美上市中国企业退市不应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政策选项。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对于跨境监管合作,中国证监会曾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了合作与开放的态度。

2020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接受财新专访时就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中美跨境监管合作问题坦诚地谈了他的看法。

就如何能推进有效的跨境监管合作问题,易会满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跨境监管合作,始终坚持开放合作态度。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共同职责。在跨境证券监管合作领域,我们坚持尊重国际惯例、体现相互尊重、开展有效沟通、寻求互信共赢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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