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调并未禁止VIE架构企业赴境外上市 也未推动在美上市企业退市(3)

2021-12-06 07:35     财联社

证监会此前曾表示,企业跨境上市是资本全球化环境下的"共赢"选择。中概股选择赴美上市,是纽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功能发挥的重要体现,对进一步丰富当地市场资产结构和全球投资者投资选择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是件"多赢"的好事。二十多年来,已有二百多家中概股公司在美上市。

由此可见,中国证监会对企业自主选择上市地的开放态度始终如一。

关注二: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政策与企业境外上市无必然联系

今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进一步回应了一系列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与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没有必然联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主要目的是规制垄断行为,保护中小企业权益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消灭金融监管真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针对这些新问题、新考验,各国监管部门也正在尝试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促进平台经济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因此,中国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并非对特定行业或民营企业的打压,也与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没有必然联系。"

关注点三:争取尽快解决审计监管合作中遗留问题

关于审计工作底稿,是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市场长期关注的热点。

2020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接受财新专访时回答:"中方从未禁止或阻止相关会计事务所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我们理解,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实质是,审计工作底稿这类信息应通过监管合作渠道来交换,并符合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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