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之后,欠下的大量赔款如何处理?除了日本,其它都解决了

2023-09-30 17:22     360kuai

我们知道鸦片战争把我们国家带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之后不断的有列强侵略。可以说不平等条约签订的是一个接一个。从最早的《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到后来的《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等,里面的所有条约都涉及到一件事就是赔款。但是清朝到1912年就灭亡了,那赔款是怎么处理的,是赔还是不赔?假如赔的话清朝都灭亡了谁来赔。

在签订《马关条约》的时候,赔款数量并不是很多。《南京条约》的赔款仅仅只有2100万元,还是墨西哥银元换算的,对于清政府来说也不是很多,并且为期4年分期缴纳。所以大大的减轻了清政府的负担,如果没有按期完成,只是每年在百元银元上面加5块钱的利息。那个时候,清政府还有一点税收,除去赔偿款,每年依然会有8000万左右的收入。

其次第2次鸦片战争里面签订的《天津条约》、《北京条约》,清政府总共需要赔偿的是1600万两白银,再加上50万两的体恤金,这笔钱说多也多说少也少,但清政府还是有能力可以偿还,在之后和沙俄所签订的条约里面,基本上在没有经济上的赔偿,大部分是割地赔偿。所以清政府即使很穷,但却可以支撑这笔赔款。

真正让清政府没有办法还钱的是最后的两个条约《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当时条约里面赔款的总金额是6亿两白银,加起来还要算利息,总共分为39年还清,由于当时清政府财政税收已经很困难,加上之前的赔款,这个时候清政府已经无力偿还这个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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