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实控人张伟二审被判无期,深圳原政法委书记曾是其保护伞(4)

2021-11-30 17:00  观察者网

通报称,2010年以来,以张伟为首的涉黑组织利用金融平台利诱受害人借款或融资,通过迫使债务人违约、虚假诉讼等手段获得债务人或担保人的不动产,使用软硬暴力非法攫取巨额财富。李华楠明知张伟有涉黑背景,利用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帮助张伟当选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并介绍张伟认识法院和公安系统干部,为其赢得虚假诉讼提供便利。2016年,李华楠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使深圳市公安局对张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作不立案处理。李华楠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2018年10月,李华楠被免职;2019年4月,深圳市委原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二审维持原判,禾盛新材:公司存实际控制权变动风险

终审判决终于到来。

禾盛新材最新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代理律师转发的《刑事裁定书》(2021)粤刑终939号扫描件,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所涉案件二审裁定情况公告如下:

被告人张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17万元。(罚金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

禾盛新材公告截图

综上所述,张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217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案一审后,张伟曾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资料显示,禾盛新材2009年在深圳主板上市交易,其发行人是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家用电器行业。其2020年总营收为18.22亿元人民币,其中家电用复合材料收入占比98.04%,其法定代表人为梁旭,实际控制人为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