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空姐利用航班延误险漏洞,4年获利300多万(2)

2021-11-28 04:53     晋州普法

在2016年,她开始加大飞机票的购买力度,因为机票实行实名制,一张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张机票,于是她就从亲戚朋友处借来了30多张身份证,没日没夜地找保险公司薅羊毛。从2016年到2020年,短短4年里,她就利用这一漏洞赚了净赚300多万元。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李女士薅羊毛的行为,自然也引起了保险公司的注意。保险公司管理层发现,从2016年以来,公司就连年亏损,直到数据员调查了数据后发现,包括李女士在内的30多人,多次购买延误险,并且获得了大量的赔付款。

南京一空姐利用航班延误险漏洞,4年获利300多万,到底犯不犯法

保险公司将这件事向警方反映,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了保险诈骗。警方在调查后发现,这些都是李女士一人所为,于是将李女士带回了警局调查。可李女士却称自己并没有诈骗,她实实在在购买了机票,也购买了延误险,行为并没有违反保险公司的要求和规定。

那么李女士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诈骗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这一条来看,李女士的行为既不属于非法占有,也没有以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

但李女士的行为却又与保险诈骗非常类似,保险诈骗指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因此对于李女士是否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有着不同的说法。部分司法人员认为李女士行为构成了保险诈骗,但有的人却认为,李女士只是利用漏洞,并不构成诈骗。要知道李女士获利300万元,如果被定性为诈骗,那么等待她的将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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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李女士到底算不算犯罪,将决定她后半生的命运。其实之所以有人认为李女士构成诈骗,是因为她借用了他人的身份证,以这些身份证购买了机票和延误险。属于虚构了参保对象,从而骗取保险公司的赔付款。

但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李女士不是帮助亲戚朋友购买机票。李女士和她的亲朋好友完全可以一口咬定,是在收到当事人的嘱托后,李女士帮他们购买的机票,只不过因为各种原因其他人没有搭乘那趟航班而已。如此一来,李女士就没有虚构参保对象,也就不构成犯罪。

说到底还是因为保险公司的机制存在漏洞,或许保险公司也没有想到,会有人能够如此精准计算天气和飞机航班延误的概率。事实上,除了李女士这样的特殊人才外,一般人确实难以利用这个漏洞来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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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李女士的预测也只是概率问题,如果预测得不对,她就算即使退掉机票,也要白白损失航班延误险的保费和退票的手续费,还要浪费她的大把时间。

当然这起案件目前还在调查当中,关于李女士到底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有关部门会在调查后进行审理,并且给出最终的结果。

在结果出来之前,笔者奉劝那些想要如法炮制,靠漏洞赚钱的小伙伴先观望观望。否则赚不到钱不说,还有可能把自己送进去。当然投资有分析,就算李女士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也不是谁都能模仿来,要是航班准点又不支持临时退票,那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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