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省级政府一把手点名的“内蒙古史上第一巨贪”:涉案30亿、被查前还妄想转走2亿

2021-11-25 21:01     政知圈

(原标题:被省级政府一把手点名的“内蒙古史上第一巨贪”:涉案30亿、被查前还妄想转走2亿)

政知君注意到,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了“全区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出席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爽提出工作要求。这次会议特别提到了一个落马官员——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

李建平案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其涉案金额高达30亿余元。这个数字远高于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17亿余元)和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7.17亿元)的涉案金额之和。

李建平被查是在2018年9月。

李建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今年61岁,河北省霸州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内蒙古工作,早年曾在内蒙古电子学校任教3年,之后任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3年多,1988年10月成为内蒙古啤酒厂副厂长。

1990年10月,李建平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干部,1996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次年履新呼和浩特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

2000年9月,李建平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副局长兼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04年6月升任税务局局长。

2011年3月,李建平成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之后他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7年多。

被查一年后(2019年8月),李建平被双开。内蒙古纪委监委称他“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

当时的通报中还提到,李建平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要求下属公司为私营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指使下属国有公司挪用专项资金,在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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