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得多被长沙一自助餐厅拉黑,律师:涉嫌歧视,侵害了消费者人格尊严(2)

2021-11-19 15:13     九派新闻

毛成战律师表示,商家确实有权利拒绝消费者用餐,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得拒绝消费者:1、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2、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以及民族风俗习惯。

本次事件中,在消费者没有突破“自助餐就餐需知”的规定内容时,商家仅以“太能吃”为由拒绝消费者用餐,涉嫌歧视,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并且不符合一般大众对于“自助餐”的认知,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

​此前据媒体报道,长沙市民康先生因吃得多被韩大地自助海鲜烧烤拒绝接待。

该自助餐厅的员工表示,老板不让接待康先生,还扬言谁接待谁赔钱。除此之外,连同康先生的朋友也不准消费,一同被“拉黑”。

另一工作人员称,康先生光喝豆奶都能喝二三十瓶,“猪脚一吃吃一盆,那个虾,别人用夹子夹,他用盆子盛。现在物价那么高,我真的承受不了。你来一次可以,来两次可以,你来五次了。”

对于他人质疑没吃够钱的顾客是否会退款,上述工作人员则说顾客可以不进来吃。他还表示康先生是做直播的,店里不让他进来消费,一是介意他是主播,二是介意他吃得多。

网络上,很多人发声支持康先生,他们认为,顾客吃得少,餐厅也不会退钱,那么只要不浪费,吃得多是可以接受的,不让吃就是商家的问题。

但同时也有人觉得,明知道吃得多餐厅会亏本,还去吃,那就属于恶意消费。还有人认为,“你吃得多,我开店做生意的,不招待你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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